日期:2020-03-27 作者:招标部 徐秀兰 浏览次数:1629 来源:招标部 徐秀兰
各供应商:
受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清扫队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ZCD-2003-01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清扫队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3. 采购内容:拟采购一位供应商承接梅华清扫队大型洒水车、压缩车、机扫车等环卫特种作业车辆维修,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来未出现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格式见附件1);
4. 供应商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大型货车、小型车辆))或维修协会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内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 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 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
四、 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自2020年03月27日起至2020年04月03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磋商文件。
2. 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开启时间及地点:
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年04月09日09时3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六、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珠海市香洲区公众信息网及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相关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 有关此次磋商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艾霞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6-2523327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同华路20号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6-3350671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bb012@zgzhmz.com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