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17 作者:招标部 徐秀兰 浏览次数:1825 来源:招标部 徐秀兰
各投标人:
受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清扫队清洁用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ZCD-2003-011)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清扫队清洁用品采购项目。
2. 采购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上限:总报价上限为人民币肆拾肆万伍仟玖佰捌拾元整(¥445,980.00)。投标报价总价不得超出对应的报价上限要求,否则均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采购内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清扫队清洁用品等采购,含长扫把、短扫把、胶扫把、保洁桶、手套、口罩等清洁用品,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4. 交货期:分期交货,预计在一年内完成供货。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向中标人提出具体供货种类及数量要求,中标人确保在采购人提出供货要求后2天内,按要求将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如中标人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则按中标人的承诺执行)。
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来未出现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格式见附件1)。
4. 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内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受此限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受上述限制。
三、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查);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20年03月18日08时30分起至2020年03月24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3月31日15:0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六、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指定媒体发布:珠海市香洲区公众信息网及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相关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艾霞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6-2523327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同华路20号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6-335067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6-323003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