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10 作者:招标部-夏子京 浏览次数:1647 来源:招标部-夏子京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仲裁案卷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MZCD-2003-02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仲裁案卷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2.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壹佰肆拾元整(¥165,140.00)。
3. 采购内容:(1)完成2019年总计约2300宗(每宗平均约120页)仲裁案卷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工作,并配套提供档案盒和相关档案台帐。(2)服务要求:供应商需要为采购方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档案接收、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文件存储、数据挂接、装订成册、质量自检、验收提交、制作台账、档案上架等工作,并导入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查询测试。归档材料中有部分材料由于大小不规则须按采购方要求进行整理达到统一规格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内容 | 数量 | 单价上限 | 总价上限 |
1 | 档案整理、装订 | 2300宗 | 19元/宗 | 43,700元 |
2 | 数字化服务 | 276000页 | 0.39元/页 | 107,640元 |
3 | 档案盒封装 | 2300个 | 6元/个 | 13,800元 |
合计总金额:¥165,140元 |
注:供应商单价及总价报价均不得超出对应上限,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 服务期限:第一阶段,在签订采购合同后45个日历内完成1500宗案卷的服务项目任务,并提交阶段性书面验收申请;第二阶段,由服务团队安排至少2名人员在工作日常驻,为采购方提供仲裁案卷档案日常整理服务,直至完成采购方2019年全部仲裁案卷档案归档工作,但最长期限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完成后提交终期书面验收申请。
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2.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格式见附件)。
3. 信用信息:(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打印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供应商信用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 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 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
四、 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自2020年04月10日起至2020年04月16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磋商文件。
2. 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开启时间及地点:
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年04月17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六、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珠海市香洲区公众信息网及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相关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 有关此次磋商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苏红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6-2128871
采购单位地址:香洲区红山路245号五楼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子京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92678745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905905120@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