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7-04 作者:信宜分公司 浏览次数:3492 来源:信宜分公司
胸痛中心和心电网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胸痛中心和心电网络技术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信宜市新里一路75号之一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 07 月 15 日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MZXY22-00129ACS
(2)项目名称:胸痛中心和心电网络技术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服务期:叁年
二、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1-1 | 其他服务 | 胸痛中心和心电网络技术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 叁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供应商(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 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 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 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 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2022年07月05日至 2022年07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新里一路75号之一)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亲自购买的,只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核对,若授权代表购买的,需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购买磋商文件时交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15 日 09点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 07月 15 日 09点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六、 公告期限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2)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gzhmz.com)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等。
(二) 简要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配套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信宜市财政局。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宜市中医院
地址:信宜市区竹园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方式:18998568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宜市新里一路75号之一
联系方式:0668-8883918
项目联系人:邝小姐
联系电话:0668-8883918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