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受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00-201706-118012001-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
三、项目总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捌拾肆万叁仟元整(¥843,000.00);各包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该包组投标报价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包组号 |
各包组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各包组投标报价上限 |
交货期 |
包组一 |
DN15-25水表检定装置 |
1套 |
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元整(¥345,000.00) |
中标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 |
加油机检定装置 |
2套 |
包组二 |
音速喷嘴式燃气表检定装置 |
1套 |
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元整(¥238,000.00) |
包组三 |
精密压力表 |
1套 |
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
CR/DR性能检测模体 |
1套 |
大气采样装置购置 |
1套 |
标准电容损耗箱 |
1套 |
说明: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各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各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评标法。
五、 采购设备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六、 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三个包组相同):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或以上检察机关,或者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函原件(包组三中精密压力表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组的投标,并可同时中标多个包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 楼;电话:020-83188515,83188516,传真:020-83357559。
七、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三个包组相同):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7年06月26日起至2017年06月30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九、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9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9日15时00分。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
十一、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纪红刚 办公电话:0756-2217935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六路泰北街1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办公电话:0756-3359378 |
传 真:0756-3230033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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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