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安康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后勤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重招)投标邀请
1.采购项目编号:MZCG-160119C
2.采购项目名称:云浮市安康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后勤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重招)。
3.服务年限:2年
4.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5.供应商资格:
5.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3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原件。】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6.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6.2 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3 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
6.4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9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00时)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区新民路48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8:45至9:15。
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9:15。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48号四楼。
11.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9:15。
12.开标评标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48号四楼。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浮市安康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市区大朗1号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0766-892609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48号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1382681128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6-810037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6-8100372
电子邮件:yfmz2015@163.com
14、采购文件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云浮市安康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