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电驱动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第一批设备-电磁兼容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包组四)(项目编号:MZCD-1901-012)更正公告3

日期:2019-06-19 作者: 浏览次数:1142 来源: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电驱动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第一批设备-电磁兼容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四)(公开招标)(计划编号:440000-201901-118012001-0001)采购公告,现作如下更正/变更3:

1. 原招标文件中瞬态发射/瞬态抗扰度测试系统的下列技术参数为:

▲1.4.5.2 输出电压:-15V~+60V。
现将上述内容更正为(取消该项技术参数的“▲”标志):
1.4.5.2 输出电压:-15V~+60V。
2. 2019年05.30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分内容如下: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7分)
本项基础分为15分,在15分基础上每有一项正偏离加2分,最多加12分;有1项负偏离的扣5分,15分扣完为止,评标指标如下:
a) 条款1.4.4.8可调脉冲上升沿:≤0.1ms为正偏;
b) 条款1.4.5.2输出电压:>60V为正偏;
c) 条款3.4.2.3瞬时冲击电流≥500A/相(≥230V输出时)为正偏;
d) 条款3.4.2.4电源额定三相输出电压:≥360V(L-N)为正偏;
e) 条款5.4.1.2.3脉冲电压≥7.0kV为正偏;
f) 条款5.4.2.2脉冲幅度:≥7.0kV为正偏。
现将上述内容更正为: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7分)
本项基础分为12分,在12分基础上每有一项正偏离加3分,最多加15分;有1项负偏离的扣4分,12分扣完为止,评标指标如下:
a)条款1.4.4.8可调脉冲上升沿:≤0.1ms为正偏;
b) 条款3.4.2.3瞬时冲击电流≥500A/相(≥230V输出时)为正偏;
c) 条款3.4.2.4电源额定三相输出电压:≥360V(L-N)为正偏;
d) 条款5.4.1.2.3脉冲电压≥7.0kV为正偏;
e) 条款5.4.2.2脉冲幅度:≥7.0kV为正偏。
 
3. 2019年05.30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商务评分中的国内同类业绩评分内容如下:
 
国内同类业绩
(6分)
根据所投设备同品牌产品的业绩评分:
    投标人或生产厂家为国内相关单位提供过瞬态发射/瞬态抗扰度测试系统(电压:≥60V、电流≥50A)、谐波闪烁测试分析系统(功率:≥45kVA)的,每个业绩得2分,合计最多得6分。
    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满分6分。
注1:同时提供以上两台设备的合同视为具备一个业绩,每个业绩可由一个合同或者多个合同组成。
注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所有相关业绩合同的关键页 (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字、设备名称、品牌型号、签订日期等)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公章。
不按照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对应业绩不得分。
 
   现将上述内容更正为:
 
 
国内同类业绩(6分)
根据所投设备同品牌产品的业绩评分:
    投标人或生产厂家为国内相关单位提供过瞬态发射/瞬态抗扰度测试系统业绩合同的,每个业绩得1分,最多3分;提供谐波闪烁测试分析系统业绩合同的,每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所有相关业绩合同的关键页 (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字、设备名称、品牌型号、签订日期等)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公章。
不按照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对应业绩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袁铭泽    
办公电话:0756-2139485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六路泰北街1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办公电话:0756-3359378
传真:0756-3230033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特此公告。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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