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受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计量监督抽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计划编号:201510-118011-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计量监督抽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佰伍拾捌万贰仟伍佰圆整(¥4,582,500.00);包组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佰肆拾伍万贰仟伍佰圆整(¥4,452,500.00),包组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圆整(¥130,000.00)。本项目各包组以报价费率的方式报价,报价费率不能大于10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评标法。
六、本项目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七、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包组一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具备有效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资质认定(验收)证书(即CAL证书);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投标人须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投标。
包组二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资质认定(验收)证书(即CAL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同时须具备移动通信设备、家用燃气用具、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检测能力;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本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持有资质认定(验收)证书(即CAL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的供应商为联合体主办方,以具备移动通信设备、家用燃气用具、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检测能力的供应商作为联合体另外各方。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联合体投标人须知》。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投标人须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投标。
八、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包组一提交有效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资质认定(验收)证书(即CAL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包组二提交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验收)证书(即CAL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九、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公示时间):自2015年11月3日起至2015年11月9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十、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10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二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10时00分。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二号开标室。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133号 联系人:欧阳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人:张工 |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
传 真:0756-3323699 |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