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5-31 作者: 浏览次数:1113 来源: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7分) |
本项基础分为15分,在15分基础上每有一项正偏离加2分,最多加12分;有1项负偏离的扣5分,15分扣完为止,评标指标如下:
a) 条款1.4.4.8可调脉冲上升沿:≤0.1ms为正偏;
b) 条款1.4.5.2输出电压:≥70V为正偏;
c) 条款3.4.2.3瞬时冲击电流≥500A/相(≥230V输出时)为正偏;
d) 条款3.4.2.4电源额定三相输出电压:≥360V(L-N)为正偏;
e) 条款5.4.1.2.3脉冲电压≥7.0kV为正偏;
f) 条款5.4.2.2脉冲幅度:≥7.0kV为正偏。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7分) |
本项基础分为15分,在15分基础上每有一项正偏离加2分,最多加12分;有1项负偏离的扣5分,15分扣完为止,评标指标如下:
a) 条款1.4.4.8可调脉冲上升沿:≤0.1ms为正偏;
b) 条款1.4.5.2输出电压:>60V为正偏;
c) 条款3.4.2.3瞬时冲击电流≥500A/相(≥230V输出时)为正偏;
d) 条款3.4.2.4电源额定三相输出电压:≥360V(L-N)为正偏;
e) 条款5.4.1.2.3脉冲电压≥7.0kV为正偏;
f) 条款5.4.2.2脉冲幅度:≥7.0kV为正偏。 |
国内同类业绩
(6分) |
根据所投设备同品牌产品的业绩评分:
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有为中国大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的国家级汽车(或机动车)检验中心提供过瞬态发射/瞬态抗扰度测试系统、谐波闪烁测试分析系统的,每个业绩得2分,合计最多得4分。 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有在中国大陆除上述第1条外的其他国家级质检中心、研究机构或整车厂提供过瞬态发射/瞬态抗扰度测试系统、谐波闪烁测试分析系统的,每个业绩得1分,合计最多得2分。 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满分6分。
注1:同时提供以上两台设备的合同视为具备一个业绩:每个业绩可由一个合同或者多个合同组成(不同设备的合同签订时间可以不同,但必须是同一个采购人的业绩合同)。
注2: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所有完整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字、设备名称、品牌型号、签订日期等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公章,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不按照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对应业绩不得分。 |
国内同类业绩
(6分) |
根据所投设备同品牌产品的业绩评分:
投标人或生产厂家为国内相关单位提供过瞬态发射/瞬态抗扰度测试系统(电压:≥60V、电流≥50A)、谐波闪烁测试分析系统(功率:≥45kVA)的,每个业绩得2分,合计最多得6分。 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满分6分。 注1:同时提供以上两台设备的合同视为具备一个业绩,每个业绩可由一个合同或者多个合同组成。
注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所有相关业绩合同的关键页 (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字、设备名称、品牌型号、签订日期等)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公章。
不按照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对应业绩不得分。 |
采购人联系人:袁铭泽
办公电话:0756-2139485 |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六路泰北街1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办公电话:0756-3359378
传真:0756-3230033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