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广东省质量监督油气产品检验站(珠海)辛烷值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相关公告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省质量监督油气产品检验站(珠海)辛烷值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2. 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佰叁拾柒万柒仟元整(¥6,377,000.00);总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陆佰贰拾万元整(¥6,200,000.00);总投标报价不能高于其总投标报价上限,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3.项目内容: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汽油辛烷值机、石油产品自动蒸馏测定器、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器 |
各1套 |
国产设备在中标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进口设备在中标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 |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暂定)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汽油辛烷值机、石油产品自动蒸馏测定器、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器国内总代理或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 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在开标现场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或以上检察机关,或者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中汽油辛烷值机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进口产品(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限制进口的除外)。其他设备采购本国产品。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
采购人联系人:陆海兰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办公电话:0756-3359378
传 真:0756-3323699
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