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18 作者:招标部 徐秀兰 浏览次数:209 来源:招标部 徐秀兰
珠海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楼装修工程遴选单位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D-2410-064
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楼装修工程遴选单位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3,909,526.23
最高限价(元):3,909,526.23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楼装修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珠海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楼装修工程遴选单位项目(第二次),详见遴选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人员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证、身份证明及遴选公告发布当月前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遴选项目响应。 (供应商提供响应承诺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方式:现场或邮件(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遴选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应核对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后再登记,因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获取遴选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 所需资料:《获取遴选文件登记表》(公告附件处下载)。
3. 获取遴选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现场获取只接受现金支付);邮件获取方式:《获取遴选文件登记表》与获取遴选文件的转账凭证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zbb012@zgzhmz.com,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款项即登记成功。
获取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0048053001460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号
联系人:蓝工
联系方式:0756-2162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方式:徐秀兰,0756-3350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秀兰
电 话:0756-3350671、13411395139
珠海市人民医院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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