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维修设备采购项目投标邀请

日期:2016-03-18 作者: 浏览次数:1770 来源:


投标邀请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浮市路灯管理公司(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采购人申报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项目编号:MZCG-160103
2.采购项目名称:路灯维修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预算:770000.00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取得厂家销售授权的经销商;
5.4所投设备(品牌)无造成人身伤害的安全事故;(出具书面声明)
5.5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6.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2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3经销商投标的需出具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
6.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5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
6.6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按要求提供的不接受报名)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 3月18日起至2016年 3 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3: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区新民路48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4 月8 日上午8:45至9:15。
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4月8日上午9:15。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48号四楼。
11.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4 月8日上午9:15。
12.开标评标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48号四楼。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浮市路灯管理公司
地址: 云浮云城区锦秀路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48号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1382681128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6-810037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6-8100372
电子邮件:yfmz2015@163.com
15、采购文件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3 月 18日至2016年 3 月25  日共五个工作日,报价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我公司提出质疑,报价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云浮市路灯管理公司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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