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受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2018质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000-201808-118012001-0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2018质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总投标报价上限(两个包组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伍万壹仟元整(¥1,751,000.00);每套设备及各包组投标报价均不能高于下列各套设备及各包组投标报价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详情详见下表:
包组号 |
各包组采购设备名称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数量 |
设备最高投标报价上限 |
各包组投标报价上限 |
交货期 |
包 组一 |
气质联用仪
|
允许 |
1套 |
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 |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壹万捌仟元整(¥1,618,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 |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
不允许 |
1套 |
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
全自动食用油极性组分分离系统 |
1套 |
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捌仟元整(¥278,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
3D表面测量系统(比表面积测定仪) |
1套 |
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
包 组二 |
透湿率测试仪 |
不允许 |
1套 |
人民币大写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 |
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叁仟元整(¥133,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
二次电池性能检测装置 |
1套 |
人民币大写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
说明: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组一中的气质联用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或本国产品,其他设备只允许采购国产设备。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各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各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评标法。
五、采购设备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两个包组相同):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 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投标人所投产品(仅气质联用仪)为进口设备且为非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国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查验);进口设备若非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另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与售后服务机构承诺函出具方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投标人须以包组为单位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包组的投标,并可同时中标两个包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 楼;电话:020-83188515,83188516,传真:020-83357559。
(5)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已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当天;查询结果以报名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当下网页显示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两个包组相同):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报名日期前2个工作日内的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
说明: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8年09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若需网上报名的,请将招标文件费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报名登记表及投标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
157921504@qq.com。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09:30。于截止时间前30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七号开标室。
十、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袁铭泽 办公电话:0756-2139485 |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六路泰北街1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办公电话:0756-3359378
传真:0756-323003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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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招标文件、投标报名登记表.rar